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和拟聘用补充公示(二)

更新 2022-09-14 20:26:34 阅读 1626 编辑 新西南教育

根据《兴仁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的规定,对怀孕考生熊春产后进行补查,现将体检结果以及拟聘用情况进行公示:

  1. 体检结果公示

熊春:女,报考兴仁市潘家庄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081)职位,体检结果合格。

  1. 拟聘用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拟聘用熊春同志到兴仁市潘家庄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1.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2日。

公示期间若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工作日期间实名反映。为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欢迎考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公示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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