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8月12-16日报名)

来源:http://www.gwypxw.com/article/37254.html 更新时间:2019-08-12 16:35:00 下载附件

报名已结束


  因工作需要,经黄平县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职责

  (一)办公室协勤人员:2名,职责:协助办公室做好接待、会务服务及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物业管理协勤人员:3名,职责:协助做好县城廉租房、公租房小区、物业小区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困难援助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办公室协勤人员: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高中以上文凭,熟悉电脑办公;

  3.户籍不限(外县户籍,需持有黄平县《居住证》);

  4.男女不限,年龄:18-40周岁。

  物业管理协勤人员: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不超过49周岁,户籍不限(外县户籍,需持有黄平县《居住证》);

  3.工作责任感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协调能力。

  4.同等条件下,熟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持有退伍军人证的人员优先录取。

  (三)招聘对象:在公共就业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援助卡》、符合《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人员。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五)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六)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七)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就业援助对象

  (一)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能够提供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的人员除外);

  (二)处于缓刑期间或戒毒期间的人员;

  (三)家庭有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

  (四)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成员中已有一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

  (五)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以上的人员;

  (六)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七)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八)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九)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因各种原因已离岗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招聘信息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 8月12日—2019年8月1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登记表;

  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困难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证明》、本县安置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失业人员认定材料、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等。

  (三)资格审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再报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审查通过则进入招聘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拟聘对象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进行,由应聘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顺延补充参加体检。体检时间电话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面向社会对拟聘人员进行5天公示。

  (七)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将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从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实行2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二)聘用管理。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单位职工管理相关制度约束,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组织纪律和工作制度。

  (三)工作时间。原则上与单位工作人员作息时间一致,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服从安排。

  (四)薪资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社会保险补贴按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由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2432912 联系人:陈英莲

  黄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2日


编辑:新西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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