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22人,8月26日至8月28日报名

更新 2019-08-20 16:00:29 阅读 13042 编辑 新西南教育


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市公安局的工作实际,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详见《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详见《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六盘水市户籍的高中(中职)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1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和看护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参加报名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照片5张。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真实信息,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成功已获得《笔试准考证》的人员,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丢失的一律不予补办。

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不能代报。

2.报名地点:

六盘水市公安局旗杆下门卫室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9月7日上午9:00----11:0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和总成绩

(一)面试

考生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市公安局另行组织加试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相应职位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公安局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六盘水市公安局网上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再次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计划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10.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人员;

1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九、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六盘水市公安局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六盘水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十、待遇保障

1.拟聘用的监管场所辅助管理勤务人员和看守陪护人员由六盘水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统一安排工作岗位;接警话务员由六盘水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强制医疗场所辅助管理勤务人员由六盘水市强制医疗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2.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为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六盘水市公安局相关用人部门负责实施考核;劳动合同3年一签,在聘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满3年,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合同。

3.薪酬:

1.监管场所辅助管理勤务人员、强制医疗场所辅助管理勤务人员和接警话务员:月薪3000元左右(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2.看守陪护人员:月薪4000元左右(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4.社会保险: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不享受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奖等待遇。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公安局研究确定。

(四)本《简章》解释权属六盘水市公安局。

(五)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等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8-8732169;

举报监督电话:0858-8732202

附件下载 >>>

1、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

2、六盘水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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