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石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更新 2020-01-15 14:36:06 阅读 7401 编辑 新西南教育


2019年第5号公告

(总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4月至5月,石阡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重点对2018年度贯彻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计和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审计情况。

1.2018年,石阡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578万元,占年初预算数41,700万元的94.91%,占调整预算数39,280万元的100.76%,比上年实绩37,780万元增收1,798万元,增长4.76%;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68,889万元(返还性收入4,00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0,75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4,1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47,472万元,调入资金27,900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4,497万元,上年滚存赤字809万元,收入合计387,527万元。

2.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596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1,74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502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万元,结转下年安排支出18,465万元,支出合计387,527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审计情况。

1.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70,05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56,47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73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1,842万元。

2.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70,13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55,621万元,调出资金2,6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1,842万元。

3.当年收支相抵,赤字75万元,年初结余8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审计情况。

1.2018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2018年全县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万元(调出资金100万元)。

3.当年收支相抵,结余为0,年初无结余,年终滚存结余为0。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审计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4,216.11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2,876.0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1,319.1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5,684.38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5,634.78万元),存款利息收入20.94万元。当年基金支出合计30,541.5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后社会保险基金期末结余3,674.61万元,加上年初结余7,433.5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108.12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342.11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2,352.7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7,842.7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33,330.3万元、本级财政补助收入4,512.41万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146.69万元。当年基金支出59,509.03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后社会保险基金期末结余833.08万元,加上年初结余16,701.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534.91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审计情况。

2018年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2,9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952万元减少6万元,较2017年支出数3,004万元减少58万元,下降1.9%,其中:1.公务接待费支出1,4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446万元减少9万元,较2017年支出数1,453万元减少16万元,下降1.1%;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506万元减少7万元,较2017年支出数1,551万元减少52万元,下降3.4%;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县财政局围绕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石阡县2018年财税收入指导性计划的通知》(石府办发〔2018〕41号)确定的财税目标,按照财政的职能、职责要求,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协调石阡县税务机关、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执行石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年初预算及调整预算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努力推进全县财政经济工作,完成了年度财政预算收入目标任务。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基本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县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和决算草案报表等会计资料反映的财政收支经济活动和会计信息基本真实,收支核算管理基本合法,在保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前提下,为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发展作出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落实重大政策进度缓慢、虚减财政支出等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财政局落实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集中统发工作进度缓慢。

(二)县财政局监管不到位,致县疾控中心收取的非税收入未缴入县财政。

(三)虚减一般预算支出。

(四)县财政局未按规定安排政府性基金。

(五)县财政局违规动用预备费。

(六)县财政局未及时消化以往年度收回的存量资金,形成二次沉淀。

(七)县财政局未及时清理盘活部门结转结余资金。

(八)2018年县财政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

(九)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十)未按规定科目对收回财政存量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财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

(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提高政策落实效率,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编制年终决算,严禁虚列财政收支。今后应单独制定预备费动用方案,报请本级政府决定后动用。

(三)加强非税征管监督检查。对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应纳未纳、应缴未缴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不断规范非税执收行为。同时,加强非税收入入库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划解国库和财政专户,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及时入库。

(四)加强政府性基金使用管理,科学统筹,合规、合理安排,严禁不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政府性基金,确保专款专用,使财政资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益。

(五)定期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按规定入账,科学统筹安排,把“零钱”变成“整钱”,把“死钱”盘活用好,避免财政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形成“二次沉淀”,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往来账款清理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不受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清理计划并认真执行,对确实无法收回或支付的往来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和核销,以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建立健全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各项财务手续,避免新的往来账款沉积现象发生。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10个问题的整改情况,由被审计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公告。


石阡县审计局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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