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毕节市儿童福利院临聘人员招聘公告(4人,11月9-13日报名)

更新 2020-11-09 17:30:21 阅读 4690 编辑 新西南教育


  根据毕节市儿童福利院的用工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康复人员3名。

  (二)食堂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

  (一)康复人员包含康复医师或执业医师、康复治疗师、康复专业人员,年龄在20-50周岁之间;食堂工作人员要求年龄在30-50周岁之间。以上人员均要求身体健康,无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规定限制从业行为,无精神类及传染性疾病,能适应轮班工作制及夜班;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安排,热爱儿童福利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招聘康复医师或执业医师(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康复治疗师(持有康复治疗技术初级资格证及以上证书)、康复专业人员(持有康复类毕业证书)均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食堂工作人员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根据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jefyb@163.com。联系电话:0857-8709099;联系人:韩 丽。

  (三)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在职人员还须单位同意报名的介绍信。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需持县级扶贫办发放并盖章的贫困卡或县级扶贫办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免冠照片提交电子版,其他材料提交扫描件,格式为PDF版本。

  (四)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招聘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听候通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康复医师或执业医师试用期待遇:3300元/月,转正待遇:3500元/月;康复治疗师试用期待遇:2400元/月,转正待遇:2600元/月;康复专业人员试用期待遇:2100元/月,转正待遇:2300元/月;食堂工作人员试用期待遇:1590元/月,转正待遇:1790元/月。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须进行核酸+ct检查、还需提供近期体检报告(费用由院方承担),且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不了相关证明的不予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试用期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毕节市儿童福利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和确定。

  附件:_毕节市儿童福利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毕节市儿童福利院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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