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执行辅警、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 2021-01-19 17:27:33 阅读 7263 编辑 新西南教育


根据《白云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执行辅警、书记员)的公告》要求,现将我院招聘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执行辅警、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2021年1月24日(星期日)上午10:00-12:00

考试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岭社区服务中心湖滨路17号友山基金大厦4楼

相关要求:

凡参加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审判辅助人员(执行辅警、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速录技能测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考生携带身份证、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出示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扫描“国务院行程卡”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速录技能测试。

  (二)“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速录技能测试,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进入考点参加速录技能测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速录技能测试,视为放弃资格。

      (四)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速录技能测试,视为放弃资格。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一)按照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贵阳市、贵安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贵阳市贵安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相关要求,对部分地区来黔人员的防疫要求如下:

  1.凡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的考生,以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已经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重点人员以外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的考生,需在黔作一次核酸检测,持有省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对其他低风险地区(除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以外的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建议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考生、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速录技能测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速录技能测试。

  3.低风险地区来黔人员,速录技能测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直接参加速录技能测试。

  若考生因上述情况或因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或因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以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速录技能测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因此导致无法参加速录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核验身份及考试期间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视为放弃资格。

  (四)开考前6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五)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请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的个人防护准备。

  (六)速录技能测试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结束后,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扔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七)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考前请尽可能避免参与聚餐、聚会等群体性活动,不拜访亲友;在参考和往返考点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自我保护,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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