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纳雍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的实施方案(1月5日报名)

更新 2023-01-04 11:42:36 阅读 1341 编辑 新西南教育

因工作需要,根据《纳雍县城街道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纳人社通〔2022〕269号)文件精神,经报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纳雍县范围内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三、四级残疾人;

2.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持有《就业创业证》;

3.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居住十年以上常住人口;

2.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残疾人工作;

3.中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有工作经验者、办公软件熟悉者优先;

4.具备一定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能独立完成本单位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各类大中专在校生。

6.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纳雍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以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5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纳雍县残疾人联合会(联系方式:0857-3536569/13984702057)。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第二代残疾人证;

3.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后,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认定咨询单位:县人社局,联系人:徐华友,电话:13595705174);

6.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9点-11点;

2.测试地点:纳雍县残疾人联合会(恒达小区北二栋)。

(四)聘前公示

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的招聘对象,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四、薪酬待遇

(一)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补贴按本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部分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后岗位补贴时间最长不超3年,并签订补贴期限不超3年承诺书。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公示、聘用审批相关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

应聘人员如因个人通信等原因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残疾人联合会商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 纳雍县残疾人联合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纳雍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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