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后续招聘公告(6月10日)

更新 2023-06-07 09:29:36 阅读 364 编辑 新西南教育

根据《2023年安顺市组团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公告》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规定,现将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面谈)人员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上人员为进入面试(面谈)人员(附件1)。

二、面试(面谈)安排

1.考试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谈),分值100分。

2.面试(面谈)时间:

2023年6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

3.面试(面谈)地点:

见《面试(面谈)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面试(面谈)准考证领取时间:

6月9日09:00-18:00

(2)面试(面谈)准考证领取地点: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安顺市综合经济服务中心大楼13楼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1329室领取准考证。

参加面试(面谈)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面谈)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谈),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面谈)成绩计算

本次引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面谈)合格分数线。

面试(面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面谈)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审批

(一)体检

通过面试(面谈)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执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人员;

(2)属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除外)、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人员。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报名人员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部门)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并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引才招聘后续考试(考核)等环节均按《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附件2)规定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及“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部门网站发布,请适时关注。因报名本人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347142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附件1: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



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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