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相关事宜的通知

更新 2023-08-08 15:40:46 阅读 855 编辑 新西南教育

根据《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复检)等程序,现将拟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第一批),并就考察政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考察政审时间

2023年8月7日——8月10日。

    三、考察政审事项

考察工作由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一)请进入考察的考生向考察组提供个人档案管理部门信息,通过考察组查阅档案和考察合格后,由考生在8月31日前把个人档案调到兴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统一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

(二)请考生准备如下材料在考察组考察时交考察组审查:

  1. 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职位相关的资格证;

  2. 本人的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3. 《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

  4. 原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供;

  5. 《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电子版(附件3)。

(三)若在考察政审阶段有自愿放弃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8月10日前与用人单位考察组联系,由本人书写自愿放弃承诺书(需按手印)交考察组。

咨询电话:0859—621033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859—6212252(市纪委市监委)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都将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并相互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市招聘办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

附件1: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人员名单(第一批).xlsx

附件2: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xls

附件3: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doc





兴仁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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