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及相关事宜公告

更新 2023-11-06 17:21:04 阅读 446 编辑 新西南教育

根据《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复审(现场确认)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为做好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卷面成绩+预加分)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普安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南湖街道南山新路)。

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1份;

2.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具有生产型企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

5.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从事会计工作满三年以上工作证明原件1份;

7.报考财务总监的考生需提供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以上的材料原件1份(以工作单位出具材料为准)。

8.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递补复审及相关事宜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继续联系下一考生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递补复审期:2023年11月9日前完成递补复审。

经审核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咨询电话:0859—7318190(普安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普安县民安城市建设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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