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更新 2023-11-17 17:23:37 阅读 524 编辑 新西南教育

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简章》规定,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并就公示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合格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存在问题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反映或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不得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确定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对象及时间

(一)体检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体检时间: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8:00前到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集中,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三、体检程序及标准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于当日上午8:00前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会议室集中抽签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费用。本次体检费用标准:100元/人左右,由体检人员现场交体检医院,请考试自备现金;有加检、复检所需费用另行收取。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人员自体检当日集中抽签起至离开体检区域止,严禁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期间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统一管理。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严禁考生亲属、朋友陪同体检。

4.体检前请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检查,请在体检前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

6.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好自己的眼镜参加体检。

7.女性考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引领员和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怀孕体检对象延期体检,须由本人提交书面延期体检申请和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材料,待分娩后体检。

8.体检对象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咨询电话:0856—4196820(县委组织部组织三室)

0856—6628367(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江口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合格(含递补合格)人员名单.xlsx


江口县2023城市社区工作者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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